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动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2024年全省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和数量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机关处级及以下单位;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立足本职岗位、践行雷锋精神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处级及以下)。各单位择优推荐1个学雷锋示范点和1个岗位学雷锋标兵。(已被命名为陕西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不再重复推荐)。
二、推荐标准
(一)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基本条件为:
基层组织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取得显著成效;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影响较大;有良好整体形象,在本行业本地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所在支部须为五星级党支部。
(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基本条件为: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主动践行雷锋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美誉度。
推荐工作要着力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向在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三个年”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基层一线单位和工作人员倾斜。
三、选树宣传
工委将择优选树一批省直机关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特别优秀的向省委宣传部推荐。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组织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严格按照考察、初审、评审、公示、推荐等程序进行,严把事迹材料关,确保事迹真实感人,经得起检验,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推荐对象是党员干部的需由机关纪委或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政鉴定。
推荐材料包括: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请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于2024年12月16日前报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
中共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委
2024年12月5日
(联系人:孙媛 63906934,邮箱:3252978043@qq.com)
